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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群文美术书法大展通知

发布时间:2014-9-22  新闻类别: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956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群众文化美术书法大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暨计划单列市群众文化学会、文化(群艺)馆(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群艺馆,各单位会员及美术书法爱好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发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进一步繁荣群众美术书法创作,拟于2014年10月在山东省威海市美术馆举办“第三届全国群众文化美术书法大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群众文化学会
承办单位: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威海市群众艺术馆 
二、征稿范围与对象
本次大展所征集作品的作者为全国各地群文工作者,包括各地群众文化学会、艺术馆、文化馆(站)、工人文化宫及青少年宫的美术书法专业干部、艺术院校师生,企事业相关人员和广大美术书法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展现近年来的发展成果和人民物质生活精神面貌的深刻变化,或体现自然与人文风貌之美等等方面,作品应贴近生活,弘扬正能量,风格、题材不限。
2、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壁画、漆画、年画等。
3、书法作品:只限毛笔书法,尺寸在高3米,宽2米以内。
四、作品邮寄
1、打印标签:务必打印(勿手写),其内容包括:作品标题、尺寸、创作年代、作者姓名(实名)、工作单位标签、通讯地址、邮编、联系手机、固定电话号码、作者简介。
2、不要装裱:为方便邮寄,作品个人不要装裱,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3截稿时间:2014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寄稿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昆明路6号威海市群众艺术馆书画大展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264200)。
五、设奖与评选
1、奖项设置:本次大展美术、书法分别设金奖8名,银奖16名,三等奖32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
2、奖项评选:由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3、颁发证书:对入选者颁发入选证书,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由山东美术出版社出版大展作品集。
六、特别说明
1、作者应保证个人作品的原创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并通报。参加过全国性书画大展征稿评选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大展。
2、在本次公益性大展活动中,不收取参评、参展费和作品集出版费。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等非盈利性公益活动中,有权无偿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3、作品邮寄过程中,如有损坏、迟到或丢失,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大展恕不退稿,所有作品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收藏。
七、凡向大展组委会办公室邮寄作品的个人或集体,均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希望各地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参展作品并欢迎参展作者和有关人员参加开幕式。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联系人:赵林英  手机:13693138913 电话01064041801
大展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方 电话:0631-5226402   手机::13034573739
传真: 0631-5226402  电子邮箱:whqzysg@163.com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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