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全国“乡村春晚”
集中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文化馆:
近年来,春节期间农村群众自发举办的“乡村春晚”活动广泛开展,已经成为推动新时代乡村文化发展的新风尚。文化和旅游部将于2020年1至2月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春晚”集中展示活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乡村春晚”集中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组织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推选示范展示和网络联动单位。省厅将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遴选5-8个单位推荐参加全国示范展示和网络联动活动,充分展现我省乡村文化振兴新成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风貌。各市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荐1-2个有代表性的乡镇或村作为“乡村春晚”展示候选对象。
2、认真做好筹备指导工作。入选“乡村春晚”全国示范展示和网络联动单位所在地的市、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筹备、创编适用于“乡村春晚”舞台的小戏小品等群众文艺作品,努力展示出江苏地域特色和新风貌。省文化馆要及时跟进做好线下展示指导和线上传播对接等工作。
3、把好意识形态关口。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举办单位负责人负责相关环节的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乡村春晚”作品和有关工作的政治导向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4、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各地组织开展的“乡村春晚”活动,要坚持以群众自发开展活动为主、政府适度扶持引导的原则,做好示范引领,鼓励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展示,引导活动热在农村、热在群众,不给基层增负。
请各地于2019年12月26日前报送“乡村春晚”线下展示和线上联动推荐材料。
联系人:线下示范展示,李萍, 电话 13951665433
邮箱 569489305@qq.com
线上数字工作,陈兵, 电话 18100621211
邮箱 1761365659@qq.com
附件:
1、2020年全国“乡村春晚”网络联动地区推荐表;
2、2020年全国“乡村春晚”网络联动创编作品推荐。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1
2020年全国“乡村春晚”网络联动地区推荐表
活动地点 | (完整填写所在地区的行政隶属全称,如: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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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播出方式 | □ 直播(□地方媒体提供网络视频信号 □国家公共文化云现场拍摄采集视频信号) □ 录播 |
活动时间 | 20 年 月 日 : 时长: (分钟) |
活动地点 | (具体到建筑/馆舍/广场等的名称) |
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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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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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举办地 单位/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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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特点/ 活动安排 | (包括:举办地获得国家、地方文化和旅游有关工作命名、颁牌和奖励等;地方特色文化、传统文化传承、文旅融合发展等亮点特色;活动背景、主题、组织机构、服务对象、现场规模、宣传安排、内容形式(演出、比赛、踩街等)活动流程等简要介绍(150字以内)具体方案可附后(含节目单及演出单位等))。 |
省级文化和旅游 行政部门意见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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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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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1、活动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推荐,每省推荐3-5场活动(可酌情增减,注明其中最具代表性1场推荐
直播活动);
2、活动的策划和执行,结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监
管工作落实方案》有关要求统筹开展;
3、推荐的乡村春晚活动,举办地点重点在县及其以下城乡基层,应展现新时代中国乡村巨大变化以及农村基层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公益惠民演出或慰问活动;演出节目以基层文化馆(站)骨干、农村群众文艺爱好者自编、自导、自演的作品为主,节目编排、服饰道具、舞台装饰清新简洁,以群众的视角和艺术的语言,展现美好生活、文旅融合、精
准扶贫等主题;
4、建议演出时长80-120分钟(不含讲话点评、自由发
言、颁奖授牌等);
5、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将优先支持部分国家级重点扶贫县、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及创建单位举办
的“乡村春晚”,开展网络直播;
6、于2019年12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
word文件,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江苏省文化馆、陈兵,电话 18100621211
邮箱 1761365659@qq.com
附件:2
2020年全国“乡村春晚”网络联动创编作品推荐表
报送单位: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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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型 | □小品 □小戏 |
作者姓名 | (仅填写授权代表1人姓名) | 性别 |
| 民族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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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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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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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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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版权归属 (二选一) | □个人: □机构/团体(法人单位): |
作品创作 | □原 创 □改编自: 原作名称: 版权归属: 版权解决方式: |
创作内涵 /宣传语 (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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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 包括:作品创作时间、创作背景(故事灵感、传统文化传承、地方戏剧/曲艺元素)作品编排、演出情况、打磨提升过程等(150字以内);剧本/演出台本附后。 |
创作团队 | 包括:创作人员(含作者、作词、作曲、导演、编剧、编曲、音乐制作等,不超过6人,改编作品的原作创作人员不需填写);表演人员(不超过10人);辅导人员(不超过3人);填写时按三类人员及分工分组填写。 |
作品授权 | 兹同意将该作品授权给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简称“发展中心”)和中国文化馆协会(简称“协会”)的自有平台免费使用,授予发展中心和协会以下权利: 发展中心和协会可对本授权作品的视频内容、剧本、演出台本进行编辑,享有复印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汇编权、出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且可以将前述权利种类再许可给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各合作单位用于开展公益性服务。 授权人承诺活动内容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该作品视频、剧本、演出台本内容侵犯人合法权利的,由授权人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的授权期限为十年。期满时,授权人若无相反意思表示,发展中心和协会可在本授权书约定范围内继续使用。 授权人(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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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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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报送单位 (省级文化馆)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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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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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征集说明:
1.作品征集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3月27日;
2.由各基层文化馆(站)推荐,省(区/市)文化馆审核报送,每家省级文化馆推荐小戏、小品作品各5部(比例可酌情调整,数量不超过10部);
3.作品创作时间为2018年1月以后,打磨成熟,应深入挖掘地方传统节日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文化旅游产品等;作品应以普通话为主;
4.作品版权清晰明确,自愿授权给活动主办单位推广使用;
5.每部作品录制拍摄视频,画面流畅稳定,无LOGO、水印、遮幅等遮挡;声音清晰,方言类作品须加字幕(格式标准附后);
6.每部作品填写1张表格(须附作品剧本/演出台本)word电子文件和盖章彩色扫描件、作品视频同时上传至中国文化馆协会网站(www.cpcca.org.cn),纸质件一式三份由省级文化馆汇总后邮寄至联络人;
7.发展中心和协会为通过审核的作品发放收录证书。
联系方式:江苏省文化馆、李萍,电话 13951665433
邮箱 569489305@qq.com